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经济专业职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拥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同的高中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考试。
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考试:
1.高中毕业并获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有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拥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有关专业工作满6年;
3.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有关专业工作满4年;
4.拥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有关专业工作满2年;
5.拥有硕士学位,从事有关专业工作满1年;
6.拥有博士学位。
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考试:
1.拥有大学专科学历,获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有关工作满10年;
2.拥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获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有关工作满5年;
3.拥有博士学位,获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有关工作满2年。
获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获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职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获得房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房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职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有关职业资格,可依据《经济专业职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中一年级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自2020年起,常识产权专业职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根据有关规定获得的常识产权范围有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常识产权专业高中一年级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常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考试报名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考试报名当年年底。将来学历考试报名的,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